选择了卖队友。
陆逸明略微犹豫了片刻,看着不少同学的目光都看向这边,便只好点了点头:“行吧,我送你回家。”
吴秋雅捋了捋发梢,安安静静地走在陆逸明身边。
她今天扎着马尾,面容恬静,上身穿着印花短袖衬衫,下身是拼色超短百褶裙,黑色过膝袜,圆头小皮鞋,很有文学少女那种清纯温婉的范儿。
上辈子陆逸明就是被这打扮给迷得神魂颠倒。
试问,谁能拒绝清纯的马尾辫呢?
离开酒店,走在路边,灯光橘黄,时不时有车辆从旁边经过。
陆逸明没有开口,吴秋雅也没有开口,气氛突然之间陷入了一阵诡异的沉默。
陆逸明之所以不开口,是因为他觉得没什么话好说的。
重生之前那些事情,对于他而言就属于喝了霉变的孟婆汤,效果大打折扣,但是毕竟也是重生之前的事情了。很多大病一场之后都会性情大变,更何况陆逸明是重活了一回呢?
而吴秋雅则是想起了这几年以来的种种,想想去年的陆逸明和现在的陆逸明之间巨大的差别,也不知道怎么开口才比较合适。
但是不说话终归是不可能的。
吴秋雅鼓起勇气说:“陆逸明,你是不是曾经也喜欢过我?”
陆逸明叹了口气,说:“是的。”
虽然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,但是也没有什么不好承认的,人都是视觉动物,喜欢好看的异性这纯粹就是生物的本能。
日久生情本来就是舔狗编出来自我安慰的东西,第一眼都看不上的话,看第二眼的概率有多大呢?
得到陆逸明肯定的回答,吴秋雅忍不住心里面有点小欢喜,但是小欢喜过后却是更大的失落,就好像原本这个东西应该是你的,最后却没落到你手上那么失落。与其这样,倒还不如一开始就明确地知道到不了手,那反而还没什么。
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,吴秋雅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:“那现在呢?”
陆逸明一脸淡然,说道:“站台上来来往往,我已经到了终点站。”
吴秋雅其实知道答案,但是听陆逸明亲口说出来,那感觉又不同了。她仿佛是自己亲手弄丢了自己最心爱的玩具的孩子那样失魂落魄,
吴秋雅目光落在了陆逸明的侧脸,心中不禁懊恼自己当初的选择,忍不住像一个臆想症患者一样问道:“如果当初我没有拒绝,现在是不是就会不一样了?”
陆逸明叹了一口气,微微摇头,说:“当然不一样。”
吴秋雅顿时眼前一亮。
然而,还没等她说话,陆逸明便接着说:“你一定会拒绝的。”
吴秋雅撇了撇嘴,问道:“为什么?”
陆逸明深吸一口气,微微抬头望天,说:“你喜欢的,只不过是现在功成名就的我,所以不存在如果,因为当初你不用想,百分之百会拒绝我的。我并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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