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两百四十一章 开庭前夕_覆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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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没有行驶,停靠在海中央,东南方向三海里远有一处孤岛。这里就成为烈焰法庭重装上阵第一庭的开庭地点。

  房间电脑没有外连网络,全部是内联网,电脑发布了信息显示。明天下午才会正式开庭,原因是越南和泰国的人证还没有到达。烈焰法庭请大家随意点餐,有特殊需要也可以拨打电话,所有费用由烈焰法庭承担。并且烈焰法庭赠送给每个套房三十万筹码,可以通过电视连接船只的赌‘厂’,实时下注,所有收益归个人所有。如果不想赌的,可以申请赌厂8.5折兑换筹码。

  要么有那么一句话,有钱的人生活是你难以想像的。曹云认为,自己如果超级有钱,肯定会想搞点幺蛾子。不过想归想,做归做。反过来说,曹云现在觉得烈焰法庭这么玩也是挺有意思的。

  电话申请,令狐兰从自己房间转到了曹云的套房。这次令狐兰没有勾引曹云,进入工作状态的令狐兰就是一部精密的机器。这时候忙是因为到了船上后,他们才获得烈焰法庭提供的资料。

  本案一共有两个案件,第一个案件,越南泥石流案。第二个案件,范妻被绑架,范十一遇害案。被告人为谢陆,巴松两人,全部缺席。烈焰法庭表示,已经联系过泰国和东唐的警察,他们均表示不会让巴松和谢陆通过视频出庭。

  本案也不需要他们出庭,巴松在泰国警方控制下,否认了所有控罪。巴松无法解释自己的嫌疑,但是警方也没有直接死证拿下巴松。比如,别墅内有人浏览了杀人邮件,只能证明巴松嫌疑很大,无法证明是巴松浏览的。

  这个房子只有A住,所以花瓶一定是A打破的。很多人会这么认为,但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,只能算间接证据,算不上死证。

  东唐的谢陆更轻松,检控官没有对他提出任何指控。谢陆回答警方问题,就越南泥石流案说明,当时他和巴松合作投资一条道路工程,巴松的人负责实质工作。谢陆之所以入股,是因为和某些越官员关系不错的原因。谢陆不仅不知道泥石流案,甚至都不知道曾经发生过泥石流。

  巴松表示,他收到了金雷,也就是工程负责人的电话,说某个路段发生泥石流,多户房屋被冲毁,附近村民们说,只住了一位老太太。数天后,巴松再接到电话,说死者一共四人,还有一位妇女和两名儿童。

  巴松称自己很迷信,这个地方发生了这种事情,巴松以两千万的代价对工程路线进行修改。巴松最后说,他知道泥石流,至于是人为的还是自然灾害,他不知道。这种事他是交给金雷全权负责。金雷地位相当于一名巴松集团子公司的总经理。

  “兰律师,形势很严峻啊。”

  令狐兰:“嗯,这有很多明显的有选择证词,是出自烈焰法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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