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0章 第 10 章_暴君有个小妖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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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他的皮毛?不行,得赶紧走。

  来不及多想,狐夹着尾巴匆匆逃走,生怕被这个阎罗王抓扒皮。

  北淳之的眼神还真不错,真就看到落荒而逃的狐狸,他动了动手指。

  元裘俯身上前,“陛下有何吩咐。”

  凄惨的声音在耳边,北淳之却像是没听到般,而是问道:“宫中可有人豢养狐狸?”

  元裘轻微摇头,“回陛下,宫中并未有人养过,倒是听闻右相嫡孙养过一只银狐。”

  “右相?”北淳之眼中带着若有所思,随即道:“有时间便去瞧瞧。”

  元裘将这事记在心中,自然不会让陛下去见,而是让人奉上前。

  落荒而逃的狐可不知道他被惦记上,慌乱的逃回黎府,还将狼皮丢在路中,等到了屋内,赶紧变回人身,发誓绝对不在大骗子面前显原型,别哪真被扒皮。

  许是被吓到,夜里黎白做梦都梦到自己一身血淋淋的,被扒了皮躺在血泊郑

  早日起来,眼下都是一圈黑黑的。

  黎叔见到,只当他是思儿过度,赶紧宽慰道:“别想太多,既然找到地方,就一定能找到公子。”

  黎白叹气,种子在那么凶残的大骗子肚子里,想要找回来,总觉得很困难。

  “这样吧,今日我带你去京城走走,见识下京都的繁华。”黎叔拍着胸脯,要吃喝玩乐,还真没人能比得过他。

  来惭愧,他身为黎家嫡子,却没任何本事,就是个时靠爹、长大靠兄、现在靠侄儿的纨绔。

  不过,他虽然是个纨绔,但也有自知之明,绝对不会拖后腿,也正是因如此,才能在四十好几的年岁,抱上了侄儿的粗大腿。

  黎叔欢声着:“城西有条河,有不上花船,上面歌姬舞姬,还有人唱曲。”

  黎白摇头,他不喜船也不喜水,还未开智之前曾被一头野狼追赶落入湖中,如不是抓住一只芦苇,就差点死掉了。

  虽现在会游水,但还是不喜水。

  见此人不心动,黎叔又道:“那去城南蹴鞠?如你这般大的男子不就爱这个么,那里有家私馆,想作诗对弈也可。”

  黎白再次摇头,不会蹴鞠更不会作诗。

  黎叔皱起眉头,这也不爱那也不爱?沉默一会儿,他猛地拍手,“那便去北街,哪里吃食铺子不少,各地美食应有尽樱”

  “好呀!”

  黎白鼓掌,这个他特别喜欢。

  黎叔也跟着高兴,两人明明年岁看起来相差不少,偏偏爱好相同,倒是相处的不错。

  不过在去之前,黎白想先把带来的皮毛给处理。

  下山这段时日,他或多或少都了解了世俗之事,想吃想住想穿当然行,给钱就好。

  黎白手中无钱,但是也知道皮毛值钱。

  当听了黎白所,黎叔道:“你想去当铺?”

  黎白掀开自己的包袱,点零头:“我得把它们都卖了换钱,等有了银钱,就能买肉包子吃。”

  完,他微微一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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